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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女主她每天都在演 第94节

  褚莲音的声音
  “褚小姐,江小姐。”
  马上之人颔首,而后一扯缰绳。
  两人交错而过。
  江蓠只觉得,真闷啊。
  那短暂的被暖风吹散的潮意好像随着这匹马的闯入,重新萦绕上来。
  作者有话说:
  手背烫伤的地方终于开始结痂啦
  可以稳定更新了
  希望接下来老天保佑,真的真的不要再出什么事了。
  水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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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章 阿娘
  一行三骑与旁边的马车交错而过, 不一会就到了一家别庄门口。
  三人下马,仆人连忙过来牵了马儿走。
  一身穿金蟒袍、手持销金扇在那扇啊扇的年轻郎君吊儿郎当地道:“朝玉公子,方才褚小姐旁边那位…就是之前酒楼那位?褚家那位表小姐?”
  “怎么?三侄儿很中意?”
  沈朝玉未答, 他旁边那位郎君却率先答了,答话的这人一身紫色圆领袍,戴金缕玉腰带,明明一副人间富贵打扮,却偏偏生了一双无尘无绪的眼睛, 看人时就像佛堂里供奉着的佛陀,叫人印象深刻。
  这位就是莲翀郡王。
  说来三人凑在一起也不是偶然。
  京中人人皆知, 朝玉公子平生最在意之事除了架上书就是手中卷,最是无尘。
  而这莲翀郡王却是天生的浪荡子,镇日里走马章台、满楼红袖招, 过的是截然不同的日子。而这三皇子, 就更是纨绔中的纨绔, 每日带着自己那帮小弟在街市上招猫逗狗无所不干, 唯一不干的, 就是女人。
  就这样三个截然不同的人,谁也不知道,怎么就凑在了一块。
  京中时常有人能在清风楼见朝玉公子和莲翀郡王同坐一桌, 点一壶梨花白,对桌而饮,陪坐的,常常还有个屁股下长了刺坐不住的三皇子。
  也时常见三皇子带着蛐蛐儿上大将军府的门, 将那本该清风明月相伴的朝玉公子拉出来, 逛一趟夜市, 看一市街灯。
  这一日, 是三皇子听说京中出了个奇案,而这奇案许久未破,让卫所的春大人愁得脑袋都快秃了,为此还请了朝玉公子,协助办案--于是,就趁着沈朝玉出将军府,屁颠屁颠地来了。
  不过出乎三殿下意料的是,沈朝玉没去破案,反倒一骑去了城外,中途还捎上了他小叔莲翀郡王,更是在最后,碰到了褚莲音和江蓠。
  这回的江小姐,可没像酒楼那次带了面纱,穿一袭水绿裙,站在这群山耋耄的别庄前,犹如清新的一朵玉兰。
  三殿下自是觉得此女美极了。
  不过他也没忘,上回酒楼他放纵自己的酒肉朋友胡侃这位表小姐时,挨了沈朝玉的一顿说。
  此时自是不想招惹,只是道:“皇叔说的不对,美人儿多看两眼,那是本能。就像皇叔你那帮相好的,有哪个不好看的?”
  话落,三皇子却想到皇叔那帮“知己”里又黑又丰满的一个农妇,据他一个随从说,那叫妇人风韵,什么“熟透了”,三皇子不懂,只觉得他这皇叔是天生的荤素不忌,任是不挑。
  莲翀郡王却一摇扇子,道了声:“确实,都美。”
  三皇子不以为然地“哦”了声,在他心里,美人还不及蛐蛐儿有力的两条大腿,若一定要选,他还觉得那位褚小姐更实用些,起码不会被他殿里一窝蛐蛐儿吓哭。
  三人一行进了别庄,到了书房。
  三皇子一进书房,就翘着二郎腿,敲着桌子要青竹上茶。
  青竹端着托盘进来,一人面前放了一盏茶,而后又退了出去。
  “云溪洱茶,请两位一品。”
  沈朝玉道。
  落地铜香炉前,他穿一身白衣,正取了锡夹,拨了拨香炉里的香片,一股如梅如雪的香气散开,他才重新落座。
  “疏疏淡淡泷梅香,”莲翀郡王端起茶盅品了口,又叹,“轻轻浅浅云溪洱。”
  “朝玉,好享受。”
  “酸唧唧的,”三皇子不以为然道,他平生最不喜欢这些苦兮兮的茶,不过这云溪洱茶是出了名的,宫中也没几两,他平时没得吃,所以也勉勉强强喝了一口,装模作样道:“好茶。”
  沈朝玉嘴角弯了弯。
  “沈朝玉,你笑话我,是不是?!”三皇子看懂了他的笑,指着他。
  沈朝玉难得展颜,说了声:“是。”
  “皇叔,你看他!”三皇子指着沈朝玉,气鼓鼓。
  莲翀郡王翻了个白眼:“行了,少丢人现眼,不过说起来,我觉得,这洱茶最好是用醴泉的酒泡…”
  “茶用酒泡,你喝茶还是喝酒?”三皇子怪叫。
  “既喝茶,又喝酒,岂不妙哉!欲醉未醉,将醒未醒,是茶还是酒,何必分得那么清…朝玉,你说是不是?”
  沈朝玉什么都没说,只是伸手一拂,送过去一壶酒。
  “还是朝玉懂我!”
  莲翀郡王抚掌大笑。
  三皇子自觉受到了排斥,开始吵嚷,莲翀郡王茶喝尽,竟当真将酒注入茶盅喝起来。
  沈朝玉喝着茶,始终一言未发。
  莲翀郡王连喝三盅酒茶,看他一眼,却只见到这位好友指尖摩挲着茶盏,眼睑微垂不说话的模样。
  沈朝玉大都时候都不说话,可这不说话与不说话的分界还是不同的。
  莲翀郡王放下茶盅:“有心事?”
  他问:“案子很难?那日在钱家宴席,我便看出来了,你被什么所困。”
  沈朝玉恍然:“只是…一些小事。”
  他道:“不是要问案子?问吧。”
  一说起这个话题,三皇子立马就兴奋起来:“听说那些被杀的人,心都被吃了?真的假的?啊啊,对了,还有,我听说,这些尸首被发现时,衣服都被剥光了,身上还刻了字…”
  “好侄儿,你这么多问题,叫阿玉回答你哪句?”莲翀郡王执扇打断他,“阿玉,我就问一句,杀人的到底是人,还是…”
  他带了点迟疑:“那些东西?”
  “莲翀,子不语怪力乱神。”沈朝玉面色平淡。
  莲翀郡王叹气:“也是,我着相了,杀人的是人是鬼,又有什么要紧。”
  “这当中还有鬼?!”
  三皇子脸色都吓白了。
  这时,书房的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打开了,三皇子惨叫着跳起来,只见竹青进来,朝上首位作揖:“褚小姐派仆人送来寒瓜,供公子和两位客人品尝。”
  “替我谢过褚小姐。”沈朝玉放下茶盅,略作思索,道,“天气酷热,去厨房问温娘要两盅绿豆汤,并一碟金丝蕊糕,一起送去。”
  “你这居然有金丝蕊糕?”
  三皇子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他这人,平生第一好是蛐蛐,第二好,就是吃了。
  天底下就没有几样他没吃过的,而吃过念念不忘的,除了柳大厨以一百种食材制成的参鸡汤,就是这金丝蕊糕了。
  说来这金丝蕊糕做来其实并不特别,唯一特别的,是其中用来调味的一种花汁,采自西戎辫儿岗的金丝蕊花,这金丝蕊花一年只开一季,一季只有三天,花期极短,而且生长环境极为苛刻,过冷过热都会导致其凋零。
  这也导致这金丝蕊花极其昂贵,而由其制成的花汁一小瓶就要要价值百金,寻常人根本不会将它用来入菜,而是将其制成精油,放到香料铺里。
  所以,这金丝蕊糕极其难得,即使是三皇子也不过吃过两三回。
  “可还有?且给我也来一碟。”三皇子拍桌子。
  “就这一碟。”沈朝玉道,并吩咐竹青退下。
  “你倒是对你这未婚妻上心……”三皇子颇为悻悻然,话方出口,脑袋就被莲翀郡王敲了一记。
  他道:“侄儿,你怎这般不济,还跟女郎们抢东西?当心一会阿玉揍你一顿。”
  “他才不会。”三皇子悻悻摸摸脑袋,“朝玉公子君子风度天下皆知,何况…”
  他还是他唯二的朋友--
  虽然沈朝玉嘴上从来不说,不过还是三皇子单方面认定,两人关系莫逆、非同一般。
  说来,他认识沈朝玉还是源自一场乌龙。
  那时沈朝玉似乎才从晋阳府回来不久,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儿郎。
  那日他和平时一样,手里捧着个蛐蛐罐,领着一群人大摇大摆地穿过街市,在经过街中心时,被一条突然窜出来的大黄狗吓了一跳,手中的蛐蛐罐摔了。
  蛐蛐从罐里面跳出来,他忙招呼随从们追。
  一群人在大街上大呼小叫地跟在一只蛐蛐儿后面追,眼看就要追着了,那蛐蛐儿慌不择路,两条腿一蹦--
  直接蹦到了沈朝玉鞋底。
  于是,被他重金买来的常胜大将军成了沈朝玉鞋底下的一滩泥。
  三皇子当场就不干了,拉着沈朝玉撒泼打滚就要他赔。
  沈朝玉哪里会赔他蛐蛐儿,只是叫了竹青,拿了根小棍儿,将那双鞋悠悠然换下来,而后将鞋底儿连着蛐蛐的尸体“啪的”丢到他面前。
  “原物奉还。”面上还是一派仙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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