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当然,秦五爷绝非那种好说话的人,早年在上海的发迹经历也颇为惊心动魄,若非如此,何书桓也不会来采访秦五爷的传奇故事。秦五爷眼力厉害,一眼看出何书桓不像个普通记者,衣着外貌可以伪装改变,但气质很难模仿,何书桓身上有种世家子的风度气质,能将他自芸芸众生中区别开来。
  秦五爷阅历丰富,知晓这世上愣头青虽有,但少见,何书桓也不像个不知深浅的愣头青。秦五爷觉得这人来历值得一查,猜对了,结份善缘,哪怕是猜错了,就当不与小辈计较罢了。
  今晚大上海一行,可谓收获颇丰。
  何书桓杜飞得到了采访秦五爷的机会,又认识了白玫瑰,只是离开大上海时,陆依萍要二人不要在陆家人面前提及她。由于不知陆依萍名姓,又有陆尓豪花心风流史在前,两人都误以为白玫瑰是尓豪前女友,即便如此,何书桓还是被陆依萍迷住了。至于追求好友的前女友,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他觉得白玫瑰太神秘了,他从没遇到过这样特别的女孩子,他不可自拔的被吸引,想揭开那层神秘的纱衣,窥伺掩藏其下的秘密。
  桃朔白此行也有收获。
  离开前,秦风似真似假的提议道:“桃先生既然是来上海采风,若不介意,我可以为桃先生做个向导。”
  桃朔白也要进一步证实秦风的底细,当即接受了好意。
  一行三人离去后,秦风便通过关系,开始查桃朔白这个人。他虽然对剧情不是全都熟悉,但大体清楚,原著中根本没有桃朔白这个人,此人又和主角走的这般近,若真是个穿越者,必然也能看穿他的身份。秦风查人,一是为知己知彼,防备为要,二来则是桃朔白很对他的胃口。
  在穿越前秦风就知道自己的性向,那时他家境不错,大学是在国外念的,环境相较开放些,也曾尝试着寻个男友。可惜,不论条件怎样好的人,他始终觉得不来电,他又是那种情感洁癖,宁缺毋滥,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就一心放在事业上。他死于车祸,年仅三十岁,尽管不太放心父母,也只能希望妹妹能安慰老两口了。
  没想到,死后来到了民国五年,成为一个冻死在街边的小乞丐。
  小乞儿才三岁,在最初那两年,哪怕他有成人的灵魂和心智手段,却受身体和环境限制,吃了不少苦头。幸运的是,他遇到了秦五爷。早年秦五爷也是帮派起家,他年纪虽小,但性子沉稳老成,嘴巴又紧,还很有眼色,做着送信的小事,从未出错。秦五爷无意中注意到他,观察了一番,爱才心起,便将他收养为义子,打算培养成臂膀。
  这类事各帮派都很常见,势力大的头目义子很多,遍布各行各业。此时尚在民国,人们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念头还是根深蒂固的,所以喜欢用这种认干亲的方式培养心腹助手。
  秦五爷虽不是什么好人,但还是有一定原则,秦风既然投在秦五爷身边,自然不会再矫情觉得对方人恶。作为义子,秦五爷待他很好,生活上,读书,都没亏待,尽管当年留学国外,他还是心甘情愿回来。
  秦五爷的儿女安逸惯了,不是做生意的料,亦或者是排斥经营大上海这种产业。秦五爷也担心国内局势太乱,早年将妻子儿女送到国外,打算将来国内待不下去,就到国外去。
  这也是受了秦风的影响。
  秦风读书的这些年可没浪费,结交了许多人脉,国内有,国外也有。他深知明年七月便是抗战爆发之时,上海扛得了一时,抗不了一世,他总要寻个后路。他如今回来,既是为以后的生活筹备资金,亦是打算做一番事业。尽管一人之力在历史洪流中微不足道,也不可能影响整个战局,但死后能得幸重生,实在大运气,他觉得应该做点儿什么。再者作为一个华国人,提及抗日战争就没有不痛恨的。他以前的几个同学有在共军的,有在国军的,人脉充足,他开拓了一条隐蔽的线路,将暗中筹备的医药等物运往前线。
  他打算坚持到上海沦陷,到时候就去国外。等解放了,国内局势安稳了,就回国来叶落归根。
  谁知出了桃朔白这么个变数。
  秦风其实不是很在乎桃朔白的来历身份,他只在考虑一件事,如果彼此立场不冲突,他不想放弃两世才遇到的有缘人。他这人不信什么一见钟情,但不可否认,从见到桃朔白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对方与众不同,眼神心思不可抑制的总往对方身上飘。
  若是他没看错,桃朔白对他应该也有点儿意思。
  想到这里,他便觉得很愉悦。
  第二天,秦风打电话约桃朔白去骑马。
  秦风很意外,他发现桃朔白骑马很不错。曾经桃朔白是不会骑马的,但经过这么多世界,他再笨也学会了,其实用到的时候很少。
  秦风跟他讲了一些留学时的见闻趣事,忽而问道:“朔白在哪里读的书?”
  言下之意就是问桃朔白毕业于哪所大学。
  桃朔白哪里上过学,也没去编造谎言,直接就说:“我没上过大学。”
  秦风脸上尽是惊讶之色,要知道,桃朔白不止是看着气质不俗,谈吐亦是不俗,见解也不同一般人,怎么可能没读过大学?但略一想,他也觉察了蹊跷处。似乎对方了解的东西都很古风,如相马、古画、历史文学,当今局势倒也泛泛谈了谈,也谈过一些生意场上的事,但涉及到时下一些东西,对方就不大接话。原以为是对方没兴趣,如今看来,或许……这是一位颇有底蕴的古老家族中出来的子弟,对洋派新潮接触有限。
  ——亦或者,这个穿越同仁不了解民国时期,但家族底蕴深研古文化。
  于是,秦风善解人意的谈起古董,果然桃朔白的话就多了。
  桃朔白有心试探,下马时故作失手,身子一歪,看着似乎要从马上摔下来。
  秦风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接住:“没事吧?”
  “没事,脚滑了。”乘着彼此肢体接触,桃朔白极快的查探了一番,果然是君实。原本应该触之即离,谁知秦风魂体深处那团如同拳头大小的凝实煞气颤了颤,竟离开一条缝儿,缝隙里伸出一根细细的紫气,极快的缠上桃朔白探入其中的气息。猝不及防,桃朔白全身如一酥,险些呻吟出声,忙切断气息退了出来。
  秦风原本没觉得异常,但两道气息在体内交汇纠缠,他只觉得丹田处一阵暖意,舒服至极。紧接着那股暖意向下,勾动欲望,一股燥热瞬间席卷全身,若非他定力好,这会儿肯定失态了。
  秦风连忙放开桃朔白,托词有事,匆匆离开了马场。
  桃朔白自然发现了对方的窘状,一时也有些尴尬。
  尽管有这么个插曲,但这番探查既确定了君实身份,也发现了那团煞气不仅在凝实,且变小了,并且黑色煞气正慢慢从紫气中剥离,可见小世界轮回着实助益颇大。以前还没发生过紫气主动勾连他体内气息的先例,但也不难理解,他的阳气生机浓郁,本就能增加寿数,驱邪辟凶,而君实修炼的功法好似极阴极寒,又在伤中,碰到他的阳气犹如遇到大补之物,自然会贪婪。
  思及过往世界中,他二人早有亲密之举,哪怕不曾真正双修,但水乳交融气息相缠,对君实身上的煞气也有驱逐消融之效。他不是凡间男女,并不会因发现这一点而多疑,毕竟君实是否真心实意,他心知肚明。
  可惜,君实没有记忆,若是有记忆,彼此便能真正双修,效果更好。他又想到,仙界仙君很多,会炼丹的也不少,若仅仅是阳气生机便能解决的麻烦,君实不会大费周折的来轮回。看来,不是受伤,应该是历劫,君实在应劫时受伤,那团煞气亦可能不是寻常意义上的煞气,而是心魔!
  君实到底经历了什么?
  看来,这次小世界任务结束,应该再去上界走一趟。
  回到住处,尚未进门就见对面的门开了,杜飞探出脑袋笑道:“我刚刚从窗边看到你回来了。朔白,跟你说一件事,明天是尓豪妹妹如萍的生日,他邀请我们大家去给如萍庆贺生日,还特别要和你说。”
  “好。”桃朔白今天和秦风出门了一趟,倒觉得民国挺有趣,顺带去看看洋房里的那个地缚灵,总觉得陆家的事儿不止于此。
  要去参加生日宴会,自然要给寿星准备礼物。
  桃朔白没给女孩子送过东西,一时想不到买什么合适,便问杜飞两人。
  杜飞捧出精心准备的相册,笑着说:“这是我们上次去郊游拍的照片,我选了最好的洗出来,送给如萍,她一定很喜欢!”
  桃朔白翻了翻照片,不由得心里叹口气。
  他不得不佩服杜飞的大神经,明明知道如萍对书桓有好感,还将何书桓跟如萍两人的照片洗出那么多张,哪怕的确是他真心实意想讨如萍高兴,但这份礼物送出去,成就的是何书桓,不是他杜飞。
  他又看了眼何书桓,自信风趣,温柔体贴,家世很好,的确是上佳金龟婿。照片中的陆如萍漂亮明丽,笑容甜美,抱住如萍的何书桓英俊翩翩,特别是看向如萍的眼神,温柔、欣赏,甚至有一丝甜蜜。
  想必见过照片的人都会认为两人是对情侣,还要赞一声郎才女貌。
  杜飞又追着问何书桓准备了什么礼物。
  何书桓将双手一插兜,耍赖的往沙发上一靠:“明天你就知道了。”
  杜飞又问桃朔白:“你想准备什么?”
  “听说陆如萍是学中文的,送本书吧。”桃朔白想着到底男女有别,彼此又不熟,礼物是份心意,首饰之类,不大好随便送。
  其实他也理解杜飞送相册的原因,一是杜飞最擅长也最骄傲的资本便是拍照,也是他一向很宝贝相机的原因之一,二是杜飞经济不宽裕,若是有足够的钱,他肯定也愿意送如萍漂亮的首饰。
  所以,他总觉得何书桓的礼物欠妥当。
  果然,第二天来到陆家,何书桓的礼物果然受到万众瞩目。
  陆如萍过生日,请的客人都是同班的同学,只有陆尓豪请了报社的三个朋友。陆尓豪此时的心思很简单,他是想进一步撮合何书桓跟如萍,他对何书桓的为人才华满意,王雪琴对何家的家世满意,如萍又被何书桓的魅力征服,简直是一桩大好姻缘。
  送礼物时,杜飞捧出相册,桃朔白送的是一套英文原版《简爱》,何书桓则打开一个精美首饰盒,里面是个镶满碎钻的十字架项链。在送给女孩子的首饰里,除了戒指不能乱送,还有项链、手镯这等有点儿象征意义的也不能乱送,哪怕何书桓没那份心思,但落在有心人眼里,这就是一份隐晦的示爱。
  更要命的是,何书桓还对如萍说:“等你八十三岁的时候,我们还为你过生日,这是一份世纪的约定。”
  如萍激动欣赏,捧着项链笑的无比甜蜜满足。
  其他人都十分暧昧的看着他们。
  陆振华更是拍着何书桓的肩膀说道:“你在小伙子实在不错,以后常来家里走动。”
  是人都听得懂言下之意,梦萍更是在如萍耳边打趣:“爸爸已经看中意了。”
  中意什么?自然是中意何书桓做如萍的男朋友。
  桃朔白一直不喜欢何书桓这类含糊不清、三心两意的人,感情又不是投资生意,不能处处撒网,到时候比较那条鱼更大更好。但目前一些事都是众人意会,并非言语明确的摆出来,何况旁人的感情冷暖自知,他一向不掺合。
  蛋糕上点了蜡烛,吹了蜡烛,之后又拍照留念。
  如萍动手切了蛋糕,分给大家,桃朔白也接到一块。说起来他吃过那么多糕点,还没尝过蛋糕,吃了一口,奶油甜而不腻,十分细致鲜嫩,底下的蛋糕也烤的恰到好处。他只顾得品尝美味,忽听咔嚓一声,抬眼望去,杜飞正捧着相机冲他笑,另有好几个如萍的女同学也看着他笑。
  “桃先生,这里沾到奶油了。”一个女同学胆子大些,主动和桃朔白说了话。
  桃朔白摸出手帕,往嘴角一擦,果然擦到了奶油。
  那女同学走近了一些,似乎不大好意思看他,嘴里却是忍不住一连串的问题:“桃先生的姓氏是木字旁的’桃‘啊,这个姓氏好少见,刚开始我还以为是陶渊明的’陶‘。桃先生的口音不是上海本地人,桃先生家乡哪里?听说你是特地来上海采风的是吗?”
  这位女同学的话似乎打开了什么机关,其他几个女同学也都凑了过来,将桃朔白围住叽叽喳喳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杜飞羡慕不已,摸着自己的脸道:“长得好就是吃香,我也不差啊。”
  陆尓豪嗤笑,同情的拍拍他的肩膀:“你呀,差得远呢。”
  可惜陆尓豪没有第二个像如萍那样的妹妹,否则他一定介绍给桃朔白认识。陆尓豪也发现梦萍很关注桃朔白,但梦萍和如萍不同,一来才十七岁,二来,那脾气着实不敢恭维。
  “尓豪,过来,过来呀!”王雪琴对着他招手。
  “妈,有事?”其实陆尓豪心里已经猜到了。
  果然,王雪琴问起他:“那个桃朔白是什么来历?哪里人?家里是做什么的?他有没有女朋友呀?能让你们报社的主任特地关照,应该不是一般人家吧?”
  陆尓豪无奈的笑道:“妈,你问的这些我知道的早就告诉你了,别的我不知道。再说了,你打听那么清楚有什么用,想将梦萍介绍给他呀?”
  王雪琴轻斥:“梦萍怎么了?我们家梦萍不好啊?她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就懂事了,但她这个年纪谈个恋爱不小了,说不定桃先生就喜欢。比如说你,十几岁的时候做的那些事儿……”
  “妈!”陆尓豪打断她的话,跑了。
  另一边桃朔白只略略和女同学们说了两句,便托词走开了。
  在楼梯上坐着个身穿骑马装的女孩子,她看着热闹的大厅,眼中又是羡慕,又是落寞。桃朔白一来就发现了她,但他佯作未察,观察一番下来,这个鬼魂身上有怨有恨,却不是厉鬼,她能存在的执念好似并不是仇恨。但这一切都是暂时的,她总有一天会失去理智,失去记忆,变成只有怨恨杀欲的恶鬼。
  走的时候,他将陆心萍带走了。
  陆心萍本来还满心失望,尽管早知道依萍和这边关系不好,可还是忍不住奢望依萍会被邀请,会出现。谁知突然间天旋地转,再看清事物时,她竟离开了陆家。看着陌生的街道、房子,她在短暂的惊讶迷茫后,立刻兴奋起来,她要去找妈妈和依萍!
  她小跑了一段路,突然似被什么拽住,然后便不受控制的倒飞出去,一下子摔在地上。在她面前站着个清冷至极的人,刚刚也参加了如萍的生日宴会,令她震惊的是,对方瞥了她一眼,说了句话:“别乱跑!”
  心萍又惊又喜,竟有人能看到她!
  “你、你能看见我?你能看见我是吗?你帮帮我,请你帮帮我,我想见见妈妈和依萍,我想见我妹妹依萍。”
  桃朔白没理她,他这会儿正和何书桓杜飞在一起,走了一顿路,他寻个借口与两人分开,这才说道:“我带你去,之后你就不能再此处晃荡了。”
  心萍死时虽然十五岁,但她聪敏,这么些年又隐在暗处看尽了陆家一切,心智很成熟,自然听得出桃朔白的真正意思。她虽然不舍,又清楚一个鬼是不能停留在阳间的,鬼有鬼的去处,她又怎么能破例。
  心萍雀跃激动的心情低落下来:“我知道,谢谢你。”
  依萍她们家在石库门一带,那儿的房租相较而言便宜些,她家又不想别人家租个阁楼或亭子间就打发了,到底是过了富贵日子的,每月又从那边拿二十块的生活费,所以她们母女租了个小院儿。
  顺着巷口进去,拐了两次,巷子更窄了。左右有扇院门,不大,进去就是个小小窄窄的院子,右边是屋子。进门是客厅,客厅后面是厨房,左边有个走廊,并排两间卧室。依萍的卧室在前,面向院子有扇窗户,里面家具虽简单,倒也收拾的齐整。
  正是黄昏时分,傅文佩正在做饭,依萍则是收拾好手袋,一会儿吃晚饭就要出门去上班。当初因着傅文佩不同意她去做歌女,但在那边挨了打,她发誓再不要那边的钱,家里又是等钱用,又有李副官求上门,她只能和小五爷谈好了条件,弄了个假聘书瞒过傅文佩。
  依萍很喜欢音乐,原本她考上了大学,应该和如萍一样做个大学生,但家里的情况使她只能中断学业。依萍心底还是没有放弃梦想,如今她在大上海一个月能拿两百块,平时省着些,哪怕要借给李副官给可云看病,总还是能剩下一些,攒上一笔钱,或许明年可以再报考一次大学。
  心萍自到了这里,先去看了一眼傅文佩,然后就坐在依萍身边。很明显,心萍的确挂念妈妈和妹妹,但相较而言,心萍更在乎妹妹依萍,这并不符合常情。
  第117章 《情深深雨蒙蒙》
  陆心萍虽然死了七年,可之前一直被困在马鞭里,直到一家人从东北逃难到上海,她才莫名挣脱了马鞭的束缚。尽管她对依萍的事情知道的很多,但亲眼看到那时十五的依萍,她依旧觉得时光神奇。她一直呆在依萍身边,看着她性子越来越尖锐,越来越像只刺猬,看着她将她们那懦弱顺从的妈妈护在身后,她也曾对妈妈生出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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