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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属于她的奇遇下

  剑一出鞘,就是一道寒芒闪过。
  其后,才是阵阵凤鸣之音。
  亮!很亮!刺得陈婉蓉眯上了眼。
  她没想别的,唯一的念头就是……这把古剑,绝对不是凡物!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呈亮如雪。
  这得值多少钱啊!
  陈婉蓉兴奋了,这别说一百万,一个亿都不是没有可能!
  她又再打量起来。
  这把剑,大约有一米三长,不过剑刃就有一米一。
  剑身之上,铭刻着繁体古文,陈婉蓉认得这些字,却没心情研究。
  她手持青锋,装模作样的耍了两个把式。
  无奈腕力不够,只能作罢。
  其实她不是自娱自乐的人,她现如今,只能不断找些乐子。
  回鞘。
  铮!
  剑鸣在这洞穴之中,引起了某种共鸣。
  突然她对这把古剑爱不释手了。
  无奈,太重。
  她瞥了一眼,仍旧斜躺在石床的骷髅。
  放下古剑,又是叩拜起来。
  “有怪莫怪,有怪莫怪……小女子只是想借你的石床一用……女侠,麻烦你让一让。”
  说完,她起身走前,笨手笨脚地尝试搬动这具骷髅。
  没有她想象中的怪味,比如陈年死物的腐臭,而是带着点别异香味。
  她把干尸搬下,搬到距离石床不远的一个角落之中。
  又拜了几下。
  “保佑保佑……”
  走回石床之前,坐下,躺下。
  陈婉蓉发出一声舒适的呻。吟。
  这两天她都躺在岩石组成的地面上。
  虽然石床也是石头,但是地面不平整,这石床平整得就像精雕细琢过。
  等等。
  陈婉蓉一愣,继而摸了摸,就爬了起来。
  一看,原来是石床上,雕着满满的符文小字。
  “咦,这是……长河剑歌?什么东西?”
  心存疑问之下,陈婉蓉由头到尾,仔细端详了一遍。
  原本她以为,这会记录怎么出去,或者是干尸死前的日记之类,想不到是一首似歌非歌的诗词。
  好像,还与古剑上铭刻的繁体古文,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她又抽出古剑,比对了一下两者,确实是这样没错。
  而且……
  而且……
  似乎,还是古时候,侠客的武功秘籍?口诀?
  陈婉蓉有些哭笑不得。
  她不相信这个。
  不过,这古文写得很美,她不由得入了神,轻轻默诵,感觉很舒服。
  整个人好像都得到了升华。
  这不是错觉。
  一首写得好的诗词,的确能够赋予人莫名的享受,与细腻情感。
  反正,陈婉蓉也没什么事可干,说白了,闲着也是闲着。
  “写得真好……”
  陈婉蓉心满意足地叹口气。
  以前,她倒是没有察觉,自己还有诗词歌赋的天分。
  要是早点发现,说不准会成为某某著名女诗人也不一定。
  她躺在石床,回想着那篇古文,渐渐地,又睡了过去。
  醒来。
  一睁开眼,估计是下午。
  石洞顶部的裂缝,还透下微弱的光线。
  她一坐起身,顿时就尖叫一声。
  摆在一旁的干尸,把她给吓着了。
  一个普通人,猛地一下看到这种骇人景象,十有八。九会被吓尿。
  人之常情。
  陈婉蓉轻拍胸口,平复着大起大落的心绪。
  她的胆量,是真的不大!
  接着,她望向骷髅,开始为难起来,眼里也闪过几番纠结。
  过了半响,她慢慢吞吞地走到骷髅面前。
  “女侠……我想,你在这洞里也呆了很久,不如,我带你出去看看?我保证你一出去,就再也不想回来了。”
  “既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那么……我们走吧。”
  陈婉蓉弯腰。
  原本她是准备背着,可是她一想到,背着一具干尸,实在是太过渗人。
  马上,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她伸出手,抓住一把干尸未曾风化的头发,壮着胆子,转身就往洞外走去。
  这早已风化的骷髅,在凸凹不平的岩层上不断碰撞,摩擦,发出怪异的咯咯异响。
  陈婉蓉汗毛直竖,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陈婉蓉不断念叨着,以其寻找更多一些的心理安慰。
  突然却是感到手中一松。
  干尸的长发,居然被她扯掉了!
  她吓得双膝一软,差点跪下,“女侠,我不是故意的,你有怪莫怪,保佑保佑……”
  一看骷髅没有动静,陈婉蓉的胆子又大了不少。
  她抓住骷髅的一只枯手,继续往洞外拖去。
  最后,她出到了洞外,峭壁上大裂缝的边缘之处。
  陈婉蓉大口地喘着气,这一番周折,可把她给累得够呛。
  “女侠,你看,这外面的景色,多美!”
  此时,日落西山。
  悬崖的远处那头,正是大雪山。
  陈婉蓉当然没忘记,此刻的陆羽,和索朗一家,也是在那头。
  只是,太远。
  擦了擦汗,陈婉蓉又爬近干尸。
  只要她轻轻靠几下,这干尸就会从高处摔落。
  也就永远的,离开这个不知困了它多少年月的洞穴。
  裂缝太窄,不足以蹲起,她爬着靠近。
  当她的双手,接触到干尸之时,陈婉蓉猛地一愣,呆住了。
  她看见骷髅干瘪破损的腹部,似是有光亮透出。
  她马上想到,古时的人,似乎有一种死法,那就是……吞金自杀。
  吞金……
  陈婉蓉不禁吞了口口水。
  好吧,虽然悬崖之上,那辆越野里,有她的一百万现金。
  尽管那一百万现金,相比于这干尸吞下去的黄金,价值更大。
  尽管,就算在这种环境下,黄金对她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陈婉蓉对于黄金的热爱。
  再怎么说,她是个女人。
  女人,就爱亮闪闪的,会发光的金子。
  她只是轻轻踌躇一下,就着手剥开着干瘪的腹部。
  伸手进去,从里面掏出一颗鸡蛋大小,金黄色的圆形物事。
  掂量着还挺沉!
  一经夕阳照射,竟然慢慢地散发氤氲之气。
  捧在手心,凉凉的,暖暖的,按理说这两种不同触感,不可能是同一样物事发出。
  但这给陈婉蓉的感觉,还真是这样没错。
  “天……这是……夜明珠?不对……不会是宝石吧!”
  陈婉蓉震惊地瞪大了双眸。
  要是真的,这可是比黄金更值钱!
  她连忙收好,放入裤袋,然后两三下的,就把干尸推下了悬崖。
  她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像是怕人得知,她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接着,爬入了洞穴。
  至此,这个洞穴,算是彻底属于她一个人的了。
  洞穴里的光线,更暗了一些。
  只好走回小水潭旁,席地而坐,掏出那颗金灿灿的蛋,打量起来。
  她认为这是一颗宝石。
  不过……
  一个荒诞的念头,从她的心底缓缓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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