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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金骨、玉肤、银血

  当秦风正式迈入筑基期的那一刻,公寓上空的那个灵气旋涡转动得越来越快,甚至还夹杂着无数的闪电在其中。
  庞大的灵气旋涡透过公寓的屋顶,一股脑被秦风吸入了体内,最终纷纷汇入秦风的丹田位置。
  那里正是秦风的气海位置,如今已经不能叫做气海了,而是应该叫紫府。
  此时紫府内的灵力已经全部完成了质变,仿若雾气般的灵力纷纷凝结成了水滴,然后滴落在了紫府中干涸的大地之上,最终形成了一个完全由法力聚积而成的小湖。
  五只形状一样但是颜色却各不相同的葫芦漂浮在湖面上,正是七宝葫芦的其中五只。
  借助着体内灵力转变成为法力的这个过程,秦风浑身的血液也在发生质变,炼气期和筑基期对应着修仙者肉身修为的三个阶段。
  炼气期对应前两个阶段,分别是金骨和玉肤。
  这两个阶段秦风都已经达成,而第三个阶段则是银血了,不同于前两者,因为血液是无时无刻不在流动着的,炼气期的灵力做不到完全洗涤全身。
  而这个阶段在修仙者打破瓶颈踏入筑基期的时候,借助体内灵力转化成法力的空隙,则就可以轻松做到了。
  如今的秦风就是如此,在刚才借助聚灵阵引发的灵气漩涡所带来的的庞大灵气,一举打破瓶颈迈入筑基期的时候,将全身的法力都渗入到了浑身的血脉之中。
  因此他的血液在得到法力的洗涤后,终于完成了肉身第三个阶段的转变,也就是银血!
  如今的他光依靠肉身的力量,估计就可以和炼气期时的自己战成平手。
  秦风如此急切地要踏入筑基期,其最主要的目的其实只是因为肉身质变的这第三阶段而已。
  没错,秦风要给董秀秀移髓换血!
  金骨、玉肤以及银血,这三个阶段有一个统称,名为不朽。
  不朽境界的肉身,在修仙者死后,可以做到万古不朽,即使佛家那些所谓的金刚罗汉,也不及这万一。
  不朽境界的肉身,已经不能称为肉身了,应该叫仙体才对,与凡人的肉身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秦风如今的鲜血,甚至可以作为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他的一滴鲜血,其中蕴含的庞大灵力,就足可比肩他先前炼制的培元丹。
  秦风虽然闭着眼睛,但是他整个人的意识都仿佛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不管是整栋公寓,甚至连屋外二十米的距离中的所有事物,都被秦风看得一清二楚。
  “这就是神识了。”秦风感叹了一句。
  在秦风从炼气期迈入筑基期的这段短短的时间内,除了秦风自己,得益最大的自然就是他身后的这两只动物了。
  不光是聚灵阵引导过来的庞大灵气,还有秦风突破境界时散发出来的那些本源之气,它们就吸收了不少,相信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这两只动物将会有一次质变。
  比如狐狸会更加通灵,甚至能听懂人言,而老虎则可以觉醒它的吐纳本能,从体内修炼出妖气,正式脱离野兽的身份,跻身妖兽的行列之中。
  仅仅是将修为稳固下来,秦风就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
  清晨,一楼柔和的阳光从窗口照射进来,秦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从床上下来,只是简单地伸了一个懒腰,浑身上下就响起了一阵爆炒豆子般的噼啪声,他的身体除了皮肤变得更加晶莹剔透了之外,倒也没有了其他的变化。
  今天是星期一,学校已经正常上课了,秦风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就出了门,老虎跟狐狸则依旧趴在地上呼呼大睡。
  秦风到了二楼,正好看到四个衣冠不整的女孩站在二楼的大门外,正是昨晚和林月月她们打火锅的那几个。
  她们见得秦风走下来,纷纷走过来,将秦风围在了中间,那个短发纹身的女孩率先质问道:“你就是这栋公寓的房东是吧?”
  可能昨晚她们实在是喝大了,醒过来后居然已经认不出秦风来了。
  秦风本来不打算搭理她们的,只是想了想,还是停下了脚步,淡然地点了点头。
  那个短发女孩冷笑一声,继续说道:“那你来给我们评评理,你的几个房客凭什么一大早就将我们赶出来,连让我们刷牙洗脸的机会都不给?”
  秦风挑了挑眉毛,心中顿时有点了然,回道:“你们是林月月她们的朋友吗?”
  四个女孩顿时愣住了,最终还是那个短发女孩开口道:“就算不是朋友,昨晚不是一起喝酒了吗,至于这么不近人情?”
  秦风笑了笑。又问了一句:“那你们带了洗漱用品了吗?”
  四个女孩又是一愣,只是没等她们说话,秦风就已经继续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洗漱用品都没带,那你们凭什么觉得可以用人家的东西?而且你们还不是人家的朋友。”
  “你们是这里的住户吗?你们不是,你们甚至都不是我住户的朋友,她们选择留你们在这里过夜,而不是将你们都丢到外面的马路上,你们难道不更应该感谢人家吗?”
  秦风的这一翻话将她们说得哑口无言。
  秦风摇了摇头,再也不看她们一眼,出了公寓就径直往丽水高中而去。
  秦风先是去了一趟班主任陆涵韵的办公室打了个报告,这才回到了高三6班,因为还没到上课时间,教室里的同学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
  见得秦风进了教室,所有人都下意识地闭上了嘴巴,整个教室顿时就是一静。
  秦风面无表情,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径直回到自己的课桌闭目养神起来。
  胡晓晓本来跟同伴正聊得起劲,猛然间见得秦风走进来,顿时吓得一个激灵,心虚地躲在了同伴的身后。
  见得秦风没有其他的动作,胡晓晓这才鼓起勇气走了回来,她脸上一阵阴晴不定,然后掏出手机急匆匆地向外面走去,看这架势像是要给谁打电话。
  吕庆春那几个体育系的男生见到秦风,都是脸色一变,纷纷转过头去,看都不敢再看秦风一眼,甚至连彼此说话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风哥,一个星期不见真是如隔三秋啊,小弟可真是想死你了!”
  等到秦风坐下后,程风又开始凑过来拍起了马屁。
  秦风点点头,眼睛都没有睁开,只是开口随意问道:“这个星期有发生过什么事吗?”
  程风一听顿时就来劲了,凑到秦风的耳边低声说道:“胡晓晓跟那姓驴的分了,听说那胡晓晓如今已经傍上了一班的江心!”
  “江心是谁?”秦风睁开了眼睛,问道。
  “哎,江心你都不认识,我们学校高三的老大啊,不光家里有钱,人还长得帅,而且还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
  见得秦风不说话,程风嘿嘿笑了一声,用更低的声音继续说道:“这胡晓晓的前男友是篮球队的中锋,现男友是篮球队的队长,接下来估计有好戏看了。”
  说完还不忘往吕庆春的位置瞥了一眼。
  秦风并不关心这些,皱着眉头道:“还有其他的吗?”
  “有有有,当然有啊。”
  程风连连点头,继续说道:“我们学校的两大校花之一的陈婉瑜听说前几天在酒吧被一群公子哥欺负了,而且听说还因此连累了那个酒吧的老板被那群公子哥打断了腿。”
  秦风一愣,暗道这么巧?
  “陈婉瑜?情久酒吧?卖唱的?”
  秦风仿佛自然自语一般问了三句。
  程风吃惊道:“这件事连风哥你也知道?”
  能不知道吗,那个被打断腿的老板就是秦风的弟弟。
  见得秦风不说话,程风继续道:“我们的陈校花容貌自然是满分的,而且成绩也非常的好,可惜就是家境差了点,所以才会去酒吧兼职唱歌。”
  “不知道有多少公子哥想要包养我们陈校花呢,要是她肯向金钱低头,又怎么会整出这么多破事呢。”
  程风满脸唏嘘地说道。
  秦风听着他的话,心里也是有点诧异,在如今的这个社会,这个陈校花倒也算有骨气的了。
  接下来程风又说了许多学校里只能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秦风听得犯困,干脆挥手打断了他的话,继续闭目养神起来。
  上课铃声响起后,同学陆陆续续回到了各自的座位上,胡晓晓也在这个时候回到了教室,她装作不经意的瞥了一眼秦风,嘴角露出了一丝讥讽,然后又假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了座位上。
  秦风虽然在闭目养神,其实他是在适应自己的神识,以他如今筑基初期的修为,神识刚好能覆盖整个教室。
  教室中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秦风的神识,而胡晓晓的那个举动,自然也已经被秦风知晓了。
  秦风嘴角露出了一丝不屑,也没有当回事,管你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纸老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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