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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节

  算了,一只养不熟的小白眼狗!不值得她这么伤心!
  以后的日子里她偶尔想起呆呆,还是会感到怅然若失。不过一想到呆呆在乡下有更大的空间可以自由活动,一定会生活得更加自在开心,叶蓁蓁就不那么难受了。
  谁知长大之后,叶蓁蓁发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可能。
  当时她为了学英语去看美剧《老友记》。里面有一个剧情是说ross父母告诉他他的狗送去了农场,ross一直以为他的狗在农场过得有多好。
  结果事实上,父母只是骗他们的而已。狗狗送去农场=狗狗被安乐死。
  叶蓁蓁当时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还觉得好笑,结果笑着笑着,她就笑不出来了……
  当年呆呆到底是狗带了,还是真的去了乡下,至今仍旧是个谜。
  总之叶蓁蓁有这个决心,如果这辈子她再养宠物,她一定会善始善终,好好对待它们。
  叶壮志听说女儿可以帮忙照顾,先是一喜,再是不相信——他觉得叶蓁蓁就是一时兴起,恐怕喜欢不了几天就不会再管了。
  不过他本来要养狗,也没想着让女儿帮忙。他想养狗,是因为现在关心班不需要他操心了,突然闲下来了有些难受,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以前他还经常去工会跳舞,现在断了一年多,舞步都生疏了,渐渐的就没兴趣了。
  “得了吧,我也没指望你能帮什么忙,别捣乱就行。我本来想这周末就去宠物市场看看的,可你妈一直没松口,不大乐意的样子。要不你劝劝她?她比较听你的话。”
  叶蓁蓁听了点点头,跑去求妈妈。
  赵秋月不喜欢宠物,尤其不喜欢猫狗。
  叶蓁蓁听大姨说起过,说赵秋月小的时候比叶蓁蓁还野,天天和家附近的男孩子翻墙、爬树,是他们家那块儿的“大姐大”。
  有一回,他们那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流浪猫,天天晚上叫得让人睡不着不说,还抓伤过几个孩子。
  赵秋月知道这件事后,就组织了一群小伙伴儿,把那只野猫逼到一个土坑里面,活活打死了。
  赵秋月小的时候曾经为此很是自得,觉得自己这是“为民除害”。
  可是后来,她做了好几次噩梦,落下了心理阴影,总觉得那只野猫会回来找她报仇。
  巧合的是,叶壮志的网名就叫做“花猫”。所以赵秋月还曾经冒出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叶壮志就是那只花猫的转世,或者附在叶壮志身上,跑回来报复她来了。
  赵秋月对猫的抵触心理,可见一斑。
  养猫叶蓁蓁是绝对不敢奢望的,只能求妈妈松松金口,同意他们养狗。
  赵秋月原本是什么都不想养的,可她一面对女儿就心软了。
  她只能装模作样地和叶蓁蓁谈了个条件,说如果她期中考试还能考满分,就答应养狗的事。
  数学和英语还好说,五年级的考试,作文的题目逐渐变难了,想考满分可没那么容易。
  去年期末,王可萱的作文就扣了两分,只有叶蓁蓁和江宇昂还是得了全满。
  不过叶蓁蓁答应得很爽快。小学生作文嘛,她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得满分虽然难了点,但还是有的。
  只要有,叶蓁蓁就相信自己会是其中一个。
  现在叶蓁蓁除了学跳舞和学钢琴,就很认真地上课、准备考试,期待着迎接新家庭成员的到来。
  说到学跳舞,叶蓁蓁在暑假的尾巴报了舞蹈班后,就开始在少年宫上课了。
  她这个年纪其实挺尴尬的,放在成人舞蹈班里太小,放在小孩子的起步班里又显得太大只。
  别的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儿,都已经学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的舞蹈了,叶蓁蓁没法儿和他们一起学。
  好在叶蓁蓁能调整过来心态,愿意跟着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一起学。
  尽管她是她们班“年纪最老”、进度最慢的,不过老师见她努力,悟性又高,很快就喜欢上了叶蓁蓁。就连班里几个一开始瞧不起她、自以为了不起的小屁孩,在见到叶蓁蓁一个月以来的进步后,也不敢轻视她了,反而都喜欢这个比他们大几岁的姐姐。
  小孩子们都是喜欢和大姐姐玩儿的。
  前提是有本事的、还长得不丑的大姐姐。
  别说他们了,叶蓁蓁也喜欢和陆兰琪那样的小姐姐玩儿。
  只是陆兰琪上了初中后,课业就繁重了起来,她们两个也就只有每周末能在英语辅导班里见到。
  好像升学之后,她们就突然变成两个世界的人了。
  好在陆兰琪上的是实验中学,叶蓁蓁将来也是,再过一年多她们还能在一个学校上学。
  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两人都有了新的圈子,新的朋友,还能不能玩到一块儿去了。
  小时候的叶蓁蓁觉得,和好朋友分开上学是会难受死的。
  结果她和田文香她们上了不同的学校之后也活得好好的。
  越长大她越意识到,人生是注定孤独的旅途。有些人能陪你一辈子,但有些人只能陪你一阵子,走过最美好的那一段风景。
  留恋可以,但别死抓着不放手。
  死不放手的样子太难看了,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一样。
  叶蓁蓁的十一周岁生日即将到来之际,在她身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她来月经了。
  这辈子的第一次。
  那天她下午就觉得怪怪的,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缠绕着她,让叶蓁蓁有种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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