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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请闭眼 第17节

  “……嗯,多谢你这么,替我着想。”
  林循闻言忍不住掏了掏耳朵。
  他语气没什么问题。
  但最后四个字,莫名带了重音。
  这种在录音时叫“台词点送”,用作强调,一般都别有意味。
  林循挑挑眉,实在没琢磨出来这几个字有什么值得强调的,只当是自己多心,答了声“不客气”,径直往上走。
  等走到楼梯拐角处,她又顿住脚步,回头问道:“对了,沈郁,你有宁琅的联系方式吗?”
  今天的事,百分之百是宁琅在背后自作主张,可惜她连当初的班级群都退了,没他的微信和q.q。
  都是男生,或许沈郁会有。
  沈郁却没接茬,重新翻开电脑。
  莹蓝色光映着空气中的漂浮尘埃。
  就在林循以为他兴许是没听到,想再问一遍的时候,他突然来了句:“你都没有,我上哪儿有?我跟他很熟么?”
  依旧是平淡无起伏的语气。
  像是简简单单在回答她的话。
  可一句话里又甩了两个反问。
  林循能肯定,这次绝对不是她的错觉。
  她完全不知道他突然哪门子火。
  阴晴不定的,莫名其妙。
  林循抿了唇,语气也跟着变得生硬:“没有就没有,当我没问。”
  说完,她一口气走到三楼,关上门。
  她有些忿忿地在门口站了会儿,又理智地把门打开,虚掩了一条缝,给外界声音和呼救留一个入口。
  觉得自己算仁至义尽的林老板这才去厨房,煮了碗泡面。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楼下传来细微的交谈声,听不清具体说什么,但其中一个声音明显是姜老太。
  没多久,一楼铁门重重关上。
  之后一切归于宁静。
  林循这才走过去,把门关严,反锁。
  -
  晚上,林循洗完澡,给程孟发了条微信。
  【循】:你有宁琅的联系方式吗?给我一下。
  【玛丽莲孟露】:我没有,但陈诺之有……你要那孙子的联系方式干嘛?你不会想要接受他的道歉吧?大可不必啊我说。
  【循】:没有,工作上的事。
  【玛丽莲孟露】:工作?
  没过几秒,程孟直接拨了语音通话过来:“循循,你最近在工作场合遇到他了?”
  “也不算遇到。”
  林循把事情简略重复了下。
  她话音刚落,那头程孟的声音简直要炸破天花板:“我-操!这傻-逼怎么这么多年过去还这么贱啊,专干这种恶心巴拉、自以为是的事,他-妈的有钱了不起啊?当年我们班沈郁可比他有钱多了,都没他那副恶心人的派头吧?”
  林循想了想,还真是。
  那时候的沈郁虽然跟她也不是同个世界的人,但他所有的讲究也好,挑剔也罢,都不掺杂任何与他人有关的优越感。
  而更像是与生俱来的金贵。
  所以当初刚入学的时候,班里男生们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宁琅则恰好相反。
  同样是家境优渥、长得帅,他异性缘很好,但同性缘很差。
  很多男生都私底下说他性子傲,爱装-逼。
  林循对这些八卦不是很感兴趣,她后来和宁琅相熟,是因为被程孟拉着加入了学校的广播社,宁琅是社长。
  林循和人交往一向很浅,懒得挖掘对方私底下到底是什么性格。
  只要工作认真,沟通合作起来没毛病就行。
  恰巧,宁琅这方面做得不错。
  谁知道后来会有那么多的流言蜚语。
  程孟很快要到了宁琅的微信号,发给了她。
  还顺便叮嘱了一句:“说归说骂归骂,别找人打架啊,现在是法治社会。还有,记住别喝酒。”
  【循】:?
  前面那半句她还能听懂,“别喝酒”是出于哪种计较?
  【玛丽莲孟露】:你一喝酒就容易上头,一上头就容易干架……你忘了吗?
  【循】:我忘了。
  她不爱喝酒,家里也从来没囤过酒。
  记忆中喝酒的次数寥寥无几。
  【玛丽莲孟露】:忘了更好,真希望我也忘了。
  【玛丽莲孟露】:惊恐.jpg。
  【循】:……
  因为方才听程孟提到沈郁,林循顺便把这些天的事说了一遍。
  这导致程孟又双叒打了个电话过来,语气里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听她提起宁琅。
  这次,那惊讶里又夹杂着深深的同情。
  “所以,沈少爷现在住在外婆家,就在你楼下?他真被沈家赶出来啦?我还希望是谣言呢。”
  “嗯,没你想的那么糟糕。老太太人很不错。”
  程孟好奇道:“那沈少爷呢,他怎么样?”
  林循想到他方才分别时的阴晴不定,不怎么愉快地哼声道:“跟高中差不多吧,脾气很差。”
  “这,”程孟莫名帮他辩解了一句,“但凡是个人,遭受像他这样的人生巨变,脾气都不能好吧?”
  她说着,惋惜道:“我其实觉得沈少爷私底下人还蛮好的欸……”
  “?”
  林循疑惑道:“你跟他有过‘私底下’的交集吗?我怎么不知道?”
  印象中,他们之间貌似连半句话都没说过。
  程孟闻言欲言又止了片刻,最终还是没忍住问道:“不是吧,你居然真的忘了?就高三上学期,警察找到你爸爸遗体之后,你不是喝醉了么?”
  “……?”
  “你那天晚上醉醺醺在网吧门口跟人干架……后来班主任联系我,当时沈郁也在场来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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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金光闪闪的梦。◎
  林华的尸骨从昼山市郊的某个荒废山头挖掘出的那天,警察找到学校,联系林循过去辨认尸体。
  那天,她正好十八岁。
  林华到昼山打工的时候,林循只有七八岁。
  这期间,除了每个月寄回的信件、生活费,他从来没回过青原。
  跨越好几个省份,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不论是什么样的交通方式都不妥当——要么费钱,要么费时间,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这样算起来,她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他。
  何况,在青原的时候,年复一年的焦灼等待;来昼山之后,三年里大海捞针般的寻找……
  无数次抱着期待和幻想,又一次次破灭,心里其实隐隐地猜到过结局。
  如今尘埃落定,本应松口气的。
  所以,林循在从学校过去的路上,以为自己不会有多难受。
  可当她亲眼看到他,突然就没绷住。
  那尸骨被埋了那么多年,皮肉腐烂严重,已经没有任何可辨认的特征了,只有脚上那双鞋还能窥出当初的模样。
  林循认出来,那是他失踪的前一年春节,奶奶寄过去的。
  为了做这双鞋,奶奶带着她翻山越岭去镇上,特意买了最好的橡胶底,在家熬夜做了两个礼拜。
  林循蹲在那荒芜山头,没表情地盯着那具面目全非的躯体。
  眼泪大颗大颗砸进旁边翻挖上来的新泥里,她倔强地伸手擦掉,胃里食物残存翻江倒海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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